老师你好!像① sb1 ask sb2 to do sth 中 sb2 作为逻辑主语和to do sth 有主谓关系 to do sth作为宾补。
而② sb1 recruit sb2 to do sth 中sb2 也是作为to do sth 的逻辑主语存在主谓关系,那为何有些说法是 to do sth作为目的状语呢?假如作为目的状语 那他的逻辑主语不应该是sb1吗?
比如:HIV-prevention recruits young people to promote safe sex among peers.
中 不定式是作为目的状语还是宾补呢?
期望得到老师的专业回答,谢谢!
像 employ, hire, recruit 这种“聘用、招募” 类的动词,都有这种结构:
employ, hire, recruit sb to do sth.
不定式的逻辑主语是非常明显的,就是宾语本身,这一条符合作宾补的需要。目的状语的逻辑主语是句子的主语,不符合需要。鉴于此,剖析为宾补合理,虽然这类动词对宾语没施加意义。
总之,不要过于重视句子成分,学会动词使用方法、理解句意是目的。